回应2025年施政报告公众咨询|香港财金市场改革: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建议
刊登日期: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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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政策组施政报告小组 | |
致: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
回应2025年施政报告公众咨询
香港财金市场改革: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建议
尊敬的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
引言
香港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金融市场竞争挑战。随着美国对全球发起关税战引发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新加坡在资产管理和家族办公室业务的积极竞争,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正受到严峻考验。内地企业选择美国作为首选上市地,投资者偏好在美国市场交易阿里巴巴、京东等中概股,这些现象凸显了香港市场亟需进行结构性改革的迫切性。
香港多年来作为内地对外金融协调的重要角色,在服务实体经济、集资和招商引资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香港必须以更具前瞻性的政策思维,推动证券市场的全面升级。本政策建议书涵盖股票交易单位改革、印花税调整、期权市场发展、数字金融创新等多个关键领域,旨在为香港构建更具竞争力和韧性的金融生态系统。
证券市场
面对外部经济挑战及不稳定性,如美国对全球发起关税战所引发的金融市场波动;来自其他市场的竞争如新加坡的资产管理和家族办公室等业务,内地公司选择到美国作为第一上市市场及基金选择在美国买卖阿里巴巴,京东股票等等。
香港多年以来作为内地对外发挥金融协调角色和服务实体经济负起集资和招商引资的重要作用。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免被其他市场后来居上,更改港股交易单位,逐步下调印花税或甚至取消印花税都应在考虑之列。简化交易模式,为投资者于投资门槛及风险控制方面带来便利十分重要,减低交易成本亦然。提升市场流动性,吸引资金流入,强化本港资本市场深度与韧性,加强金融业竞争力,股票印花税及股票交易单位机制改革刻不容缓。
股票交易单位机制改革的必要性
香港股票市场发展由1891年至今已有134年历史,但一直以来讨论改革股票交易单位的记录并不多。然而,将交易模式与时并进改革成「一股一手」将为香港股票市场带来莫大好处,不论在集资及股票二手市场交投方面。再者,不少外国成熟股票市场同样采用「一股一手」的方式营运,如美国(NYSE、NASDAQ),伦敦(LSE),泛欧(Euronext),德国法兰克福(Xetra),新加坡(SGX),澳洲(ASX),多伦多(TSX)均支援「一股一手」方式交易。贵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理应有能力支援同类型交易,不落后于人。
手数作为交易单位的交易模式于香港沿用多年,当中一直存在各种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例如当股票合股或供股,派发红股后所产生的碎股不方便交易,若投资者要沽出碎股亦需要折让沽出,有些股票甚至不会有碎股交易商承接。被有心人以此操弄方式损害小投资者利益的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这些有心人大多为上市公司,其管理层,大股东或一小撮相关人士等,亦是股票交易单位机制改革的阻力和反对声音。此外,若果大量散户只购买一股改变股东结构,影响公司治理,决策过程等亦不是既得利益者所期许。他们置个人利益为首,忽视社会利益亦妨碍香港政府维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任何能够刺激交投量和集资额的改革对本港金融业至关重要,成功撮合买卖双方使股票和资金流转是市场的价值所在。本会予以支持,亦多次明确重申捍卫业界利益的立场。
「一股一手」可为香港带来多项好处:
- 降低投资门槛,增加市场参与人数及市民对经济成果的参与感
- 增加市场深度,促进市场流动性
- 增加资产组合配置的弹性,达到分散风险之目的
- 解决碎股问题
- 方便回流中概上市公司进行交易
- 为香港金融业树立与时并进的正面形象
降低投资门槛令到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决定投入资金,市民能够透过小量的资金体验到经济向上发展的成果;投资者亦能够因为「一股一手」带来的资产组合配置弹性,能够更有效地分散风险。交易的规模扩大对本港股市百利而无一害。
碎股引致的买卖价折让及流动性承接问题都会得到折衷的解决方法,并减少对小投资者不公平的情况出现。
为准备中概股票回流和方便以往经常买卖相关股票的投资者,「一股一手」的做法是必然需要实行的政策。对于专注交易中概股的机构投资者来说,若仅以整手交易方式执行,往往在需快速调整投资组合时受限于股数;而采用「一手一股」机制后,机构投资者即可按股精准买卖,更灵活地应对市场波动。再者,现时于美国上市的中概股数量约为286家,市值余万亿美元,我们不容忽视当中带来潜在的经济得益。
解决以上问题能为香港金融业树立与时并进的正面形象,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和灵活的交易体验,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本会建议香港股票市场可分阶段试行实施「一手一股」,并在分别于不同板块试行,通过各项试点进行实质测试获取反馈,用以优化「一手一股」相关的交易事宜和需要配合的软件和硬件配套。(请参阅附表一)
股票交易印花税改革的必要性
目前港股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维持在0.1%,与其他市场相比为高A股(0.05%),马来西亚(0.1%),英国(仅买方0.5%)。有些市场如美国,日本和澳洲不设股票印收税。
香港股票印花税显着高于其他市场,同时抬高交易成本,抑压市场交投并影响市场长远发展。根据以往经验,调高印花税未能如预期带来额外税收,反而大幅压抑市场交投,交易活动遭到抑制,不少投资者因此转向成本更低的其他市场。以香港市场为例,于2021年将印花税税率由0.10%上调至0.13%后,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日均成交额较上年同期下跌逾31%。
从宏观而言,以其他市场曾经发生的事例有关降低/调高印花税所引发的正负面影响作为佐证。
例子:
2008年9月A股市场由双边征收印花税改为向卖方征收,税率维持0.1%,上证综合指数在不到一年内由2067点升至3478点,升幅达68.2%;2023年再次下调印花税由0.1%至0.05%。
马来西亚股市2022年将股票印花税由0.1%上调至0.15%后,交投量明显减少。2023年7月回调至0.1%后,股市随即反弹,显示交易成本对市场活跃度有直接影响。
从投资者和基金公司角度而言,下调/取消印花税都是对他们正面的讯息。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公司于香港和美国两地上市,交投十分活跃。投资者/基金公司于两地能够买卖相同的公司,但选择在不同市场买卖的原因离不开交易成本差异和资金流动的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投资者自然倾向于选择交易成本更低,市场深度更充沛的地方。由于美国市场没有股票交易印花税令到投资者/基金公司于交易成本上明显拥有绝对优势,而香港市场此时则会比下去。与此同时股票交易的市场深度会因为市场资金量而有所影响,香港市场的深度因此会逊于美国市场。
由此可见,高交易成本会削弱本港对国际资金的吸引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资金流入才是我们应该要做的事情。若我们不与时俱进,最后将失去竞争优势,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亦会拱手相让他人。
对于本港金融未来长远繁荣稳定健康发展,阶段性下调/取消印花税政策应在考虑之列。以下表格作为阶段性下调/取消印花税政策的参考。
阶段 | 时间范围 | 措施 | 预期效果 | 风险与对策 |
阶段一:试点下调 | 6–12个月 | -印花税由0.1%再下调 | -交易成本下降并刺激交投 | -短期财政收入减少 -投机交易增加:研究T+0限制 |
阶段二:进一步减免 | 12–24个月 | -印花税由第一阶段再下调 -推「印花税抵税」机制 |
-交易量较阶段一增多 -机构长线併购意愿提升 |
-流动性波动:强化做市商制度,确保市场深度 |
阶段三:全面取消 | 24–36个月 | -全面取消印花税 -同步修订交易征费以维持监管及交易所运营资金 |
-成本降至全球最低之一 -增强市场深度 |
-投机波动:增强保证金交易风险控制机制 |
香港证券业界十分欢迎「一股一手」的做法同时希望政府明白减免或取消印花税所带来的效益远高于税收本身,亦衷心希望政府尽快落实相关政策以保护大多数投资者及普遍业界利益。此举有利于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美誉建立更稳健的基石,令金融业能够在更完善的土壤下继续茁壮成长,为香港经济发展及祖国繁荣稳定作出贡献。
附表一
阶段 | 时间范围 | 板块范围 | 主要工作 | 监测指标 |
第一阶段 | Q1–Q22026 | 创业板(GEM) | -交易撮合及风控系统升级 -结算机制与交收测试 -针对券商与投资者的教育推广 |
-平均成交量 -买卖价差 -系统撮合延迟 |
第二阶段 | Q3–Q42026 | 主板市值最后30%股票 | -交易费用及征费检讨 -集中收集市场回馈 |
-股票换手率 -市场深度 |
第三阶段 | Q1–Q22027 | 恒生指数、 恒指中国企业指数等大市值成份股 |
-大额交易执行模拟与压力测试 -全面交易系统与结算平台稳定性验证 |
-大宗交易占比 -价格波动幅度 -交易系统负载 |
股票期权
在投资界,常有人比喻:如果交易所是一个赌场,投资者是赌客,那么赌枱便是交易所内可买卖的各种投资产品。如果某类赌局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吸引力(即值博率高),它自然会受到赌客的青睐,并衍生出多种玩法与种类。例如百家乐,从传统玩法衍生出免佣、大型、中型、迷你、咪牌、龙宝、对子等多样化玩法。如今赌场内,百家乐的赌枱往往足够多以组成一个专区,带动整个赌场的营业气氛。
在金融市场中,股票期权正如百家乐一般。其在短线与长线的对冲、投机、套利及创造收益方面的功能已为市场所认可。在美国市场,根据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的数据,早于2020年,美国股票期权的日均名义交易金额已达4,500多亿美元,超越了股票市场的4,050亿美元,足见股票期权的重要性及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然而,香港市场的股票期权虽然稳步发展,且已成为本港最高成交量的衍生产品,但其交投量相对股票市场仍明显偏低,犹如赌场中的普通赌枱,未能发挥带动整体市场的潜力。
为什么股票期权于美国及香港的活跃度差距如此巨大?
一)低覆盖率
交易所并不是对所有股票都有提供其期权产品。然而,美国市场的股票期权覆盖率明显较高:美国两大交易所的股票数量约5,000多隻,其中3,000多隻有股票期权,覆盖率超过60%。相比之下,香港股票数量约2,000多隻,但股票期权仅覆盖当中的132隻股票,每週股票期权更仅有11隻,总体覆盖率不足6%。这意味着美港两地市场的股票期权覆盖率差距达10倍之多。
再以2025年6月的数据为例,本港股市成交最活跃的前100隻股票中,仅63隻提供了股票期权(覆盖率63%)。相比之下,美国市场的前100隻活跃股票全部有提供股票期权,覆盖率达到100%。
二)未能覆盖合适的相关资产
香港市场中,有些长期热门、有实质业务、业务有独特性、交投量及波幅大的股票,如泡泡玛特(9992)与地平线机械人(9660),是全球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也极具推出股票期权的潜力,但却未被纳入。再看现时官方十分推崇,在香港市场已推出超过300隻的ETF(交易所买卖基金),当中仅5隻有提供股票期权。甚至某些成交量更高的ETF,例如3033和7552,也未提供股票期权。
相比之下,美国市场不仅热门股票具备股票期权,对应的ETF也有提供期权产品,形成灵活且多层次的产品组合,实现产品间的协同效应,互相促进交易量。
三)期权金不具吸引力
香港股票期权的标的资产多为篮筹股,而篮筹股票通常价格相对稳定,波幅较低,导致期权金吸引力不足。例如,以笔者执笔当天的数据为例:
- 港交所(388):波幅率约2.88%,1手市值约港币44,000元。如果沽出一张10天后到期的认沽期权(行使价为9折),期权金仅约70港元。
- 美股U (Unity):波幅率约2.54%,100股市值约港币26,000元。如果沽出一张相同条件的认沽期权,期权金可达74美元(约港币581元)。
儘管Unity的波幅率比港交所低,且期权合约的价值较便宜,但其期权金却高出港交所约8倍,显示香港股票期权的吸引力明显不足。
四)合约不完全标准化
拟于衍生工具的复杂及多样性,交易所通常会制定统一的合约标准,以方便投资者交易,股票期权亦不例外。然而,香港股票期权的合约单位分为「多于一手正股股数」和「等于一手正股股数」两种设置。相反,美国市场的一张股票期权合约一律代表100股正股,便于理解和交易。此外,香港132隻股票期权中,有6个系列的最低价格变动单位为港币0.001(其余为0.01)。此等不标准化容易让投资者感到混乱,需要他们作出额外调整。
香港股票期权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香港的股票期权市场历史悠久,自2006年起便超越恒生指数期货,成为本港最活跃的衍生产品之一。近年来,港交所更不断推出新产品,如2024年11月推出的每週股票期权系列,以及2025年3月新增的6隻股票期权类别,并计划于明年上半年推出末日期权。然而,以上提到的四大问题仍然制约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由于股票期权巿场的大部分交易都与套戥及对冲活动有关,因此其发展可为整体市场增加额外的流通性、强化价格发现机制、提高巿场效率及深度,从而使其他巿场产品受惠。这将有助于提升整体交易量,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情况正如赌场依靠百家乐专区来带动整体生意一样。
因此,本会建议设立一套精准且高效的快速纳入机制,针对条件合适的股票,迅速推出每週及每月股票期权,以改善股票期权产品的广度与深度,优化市场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避免让美国市场在该领域一枝独秀。
建立券商共用黑名单资料库的必要性与实施方案
引言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中,证券交易的安全性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随着科技的进步,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进行金融诈骗和洗钱活动的情况日益严重,这对投资者的信心和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了有效打击这些不法行为,建立一个券商共用黑名单资料库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探讨这一资料库的必要性、运作机制及其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影响,并通过实际案例进一步说明其重要性。
不法行为的现状
在当前的金融市场中,许多券商虽然会对可疑交易进行监控和处理,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不法分子经常在被一间券商发现可疑行为后,迅速转向另一间券商继续其不法活动。例如,一名不法分子在A券商进行诈骗交易后被发现,券商随即取消其帐户。然而,该不法分子迅速转至B券商开户,继续其诈骗行为,最终导致多位投资者受害,造成巨额损失。
共用黑名单资料库的必要性
建立券商共用黑名单资料库的首要目的是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安全性。这一资料库将集中记录所有被认定为不法分子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交易行为、身份信息及涉及的诈骗类型。通过共享这些信息,各券商能够有效识别并拒绝不法分子开户,从源头上阻止诈骗行为的发生。
例如,假设某个不法分子因为在A券商的交易行为被列入黑名单,当他尝试在C券商开户时,该券商能够立即查询到此信息,从而拒绝其开户申请,避免了潜在的诈骗风险。此外,该资料库还能提高监管机构对市场的监控能力。通过分析黑名单中的数据,监管机构可以及时发现市场中出现的新型诈骗手法,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以应对新兴的金融犯罪。
资料库的运作机制
- 资料库的设立与管理
可以彷效香港银行公会设立「信资通」,证券业可以和交易所/证监会合作,设立一间独立机构,专门采集及评估券商上报的不法个案。为券商提供一个查核客户背景的平台。或由证监会负责设立和管理这一共用黑名单资料库。证监会作为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拥有相应的权威性和资源来确保资料库的有效运行。
- 上报机制
各券商在发现可疑交易后,必须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资料库。上报信息应包括可疑个人的身份信息、交易记录及相关证据。证监会将对这些信息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将该个人列入黑名单。
- 黑名单的使用
- 法律保障
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建立共用黑名单资料库将对金融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这一举措将提高投资者的信心,促进资金的流入。在一个安全且透明的市场环境中,投资者更愿意进行投资,这将有助于市场的活跃度和整体经济的增长。
举个例子,某券商因为积极参与共用黑名单资料库而成功避免了一次重大诈骗事件,这使得该券商的客户基础稳定增长,进而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加入,提升了其市场竞争力。
其次,透过信息共享,各券商之间的合作将得到加强,形成一个抵制金融犯罪的联盟。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的防范能力,也能促进券商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最后,建立共用黑名单资料库将促进监管机构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监管机构可以根据资料库中的数据,及时调整监管政策,从而更有效地应对市场变化和潜在风险。
结论
在面对日益严重的金融诈骗问题时,建立券商共用黑名单资料库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这一举措不仅能有效打击不法行为,还能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为投资者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交易环境,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未来,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支持,确保资料库的有效运行,为金融市场的安全护航。
优化股权高度集中警示机制
香港监管机构不时就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出「高度集中」警示,此举初衷良好,完全符合保障投资者的监管立场。目前制度,有不少争议,本会透过此文章,希望相关机构可以优化目前制度。
何谓股权高度集中?股权高度集中指公司股份由少数量的股东掌控,导致流通于公开市场的「街货量」极低。当监管机构点名警示时,往往涉及持股结构极度集中的案例:例如,上市公司逾九成股份实际掌握在十数名至二十余名股东(包括主要股东及其他大股东)手中,真正流通于公开市场的「街货量」可能仅有极低百分比。
风险所在与市场影响: 股权高度集中意味着公司股份由极少数人士掌控,形成所谓「货源归边」。此结构下,相关股东有能力透过少量成交大幅影响股价。当股票交投稀疏,股价与估值极易被扭曲,出现非理性的大幅波动,滋生市场操纵风险。
即使上市公司后续解决了股权集中的问题,监管机构仍拒绝将其从历史公布的股权集中名单中移除,其官网上甚至仍保留着最早追溯至2009年的记录。但矛盾之处在于:对于持牌人,纪律处分记录超过五年即不再公开展示;冷淡对待令一旦失效也会从网页撤下。既然对违规行为尚有时限性公示原则,为何对仅属风险提示(非违规)的股权集中问题,反而采取终身追溯?这导致相关公司在十多年后,仅因曾被点名「股权高度集中」,向银行融资时便遭遇阻碍。需明确指出:「股权高度集中」本身并非违法违规行为,而「纪律处分」和「冷淡对待令」却是针对实绩违规的监管措施。若对前者无限期公示,无异于将未违法者永久示众。这种终身「污名化」的本质,与惩罚违规者的正当程序有何区别?
截至2025年7月20日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7月8日以来,共发出217条股权高度集中公告。其中,有3家公司已除牌,但重新使用相同的股票代号上市。对于这些「已除牌但重用相同股票代号」的公司而言,未被从公告中除名是不公平的,这可能影响其商誉,进而导致融资或业务拓展受阻。此外,有35家公司已经除牌,但公告仍然存在。这两类公司合计占总公告数的17.5%。
程序优化建议
现行机制下,监管警示的公开披露常伴随股价剧烈波动,此结果值得深思:
警示的「突发性」问题: 当前做法犹如「主动引爆」,缺乏预警期。监管机构掌握关键资讯,而市场(包括小股东)在警示发布前完全蒙在鼓里。这种资讯落差,客观上使小股东与大股东同处被动,甚至因缺乏缓衝而承受更大衝击。
本会认同监管机构维护市场质素的决心,股权高度集中的风险不容忽视。然而,现行「突袭式」的警示发布程序,其副作用可能偏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散户)的初衷。股价因监管行动而瞬间急挫,散户往往首当其衝,难以有效应对。
本会郑重建议监管当局检视现行程序,此举能:
- 赋予责任方改正机会:公平为大前提让主要股东/公司有时间采取实质行动改善股权结构。同时,监管机构要严格监控主要股东及上市公司的交易行为,防止内幕交易或不当减持,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 降低市场无序波动: 避免因监管行动直接触发市场恐慌性抛售。
- 更公平保障小股东利益: 减少其因突发监管资讯而瞬间蒙受重大帐面损失的风险。
有效的监管应在风险警示与市场稳定间取得平衡。优化股权集中警示程序,使之更具预警性与建设性,既能维护《上市规则》权威,更能体现对所有市场参与者(包括散户投资者)的真正保护。本会促请相关机构积极考虑此优化方向,共同提升香港市场的韧性与公平性。
合规及劳工方面
儘管香港经济持续復苏,但就业市场出现转差迹象,消费信心不足,进一步强化本地就业和经济发展措施刻不容缓。为此,建议香港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对持牌公司关键岗位的本地化监管要求。目前,部份持牌公司,尤其是股东在香港以外地区的公司,利用现有规定,仅安排一名负责监管(Responsible Officer,简称RO)日常居住在香港以满足监管要求,而将其他RO及负责管理持牌业务的经理(Manager-In-Charge,简称MIC)职位由股东公司员工兼任。这些员工既未与香港持牌公司建立正式僱佣关係,也未申请工作签证,更未在香港常居。这种做法不仅削弱了香港本地就业机会,不利于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些关键岗位对于监督持牌业务活动至关重要,长期不在港可能导致公司合规运营存在隐患。建议证监会在审批RO及MIC等关键职位时,增加工作签证及常居香港的要求,并通过业务风险管理问卷(Business Risk Management Questionnaire,简称BRMQ)形式定期监测相关岗位人员的在港天数,以确保持牌业务活动得到有效监督,提升香港金融市场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香港商品期货的发展
首先回顾2024年度的施政报告中,特首提出要将香港发展为商品期货中心。然而,在接下来的一年中,笔者未见相关政策的实施,这让人感到失望。虽然香港的IPO新股集资市场在过去一年中表现令人鼓舞,但若要进一步丰富和巩固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积极发展大宗商品市场和商品期货衍生产品是必要的,这应成为我们的发展目标。
随着稳定货币的立法,商品期货的发展可以通过以下多维度策略进行实施:
- 强化市场基础设施
香港交易所(港交所)虽然已积极推进伦敦金属小型免掉期交约,但成交表现不佳。为此,港交所应考虑升级期货交易与结算系统平台,支持更多商品衍生品(如稀土、锂、碳排放权)。同时,与国际清算系统(如ICE Clear、LCH)互联,引入全天候交易机制,衔接伦敦与纽约时段,吸引跨时区的投资者。此外,利用大湾区的优势,与当地仓储物流合作,确保金属、能源等实物交割能力,建构完整的交易与交收链条。
- 政策与监管创新
香港应积极提升国际市场定位,透过双重牌照互认,与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互挂合约。同时,简化内地及国际投资者的准入程序,以吸引全球资金。引入合规「沙盒」试点,允许新型合约(如加密货币商品期货)暂免部分规限,简化合规流程,并减免商品期货交易印花税,提供做市商的税收抵免,营造友好的市场环境。
- 扩展产品多元化,提升国际连结
香港可争取商品的亚洲定价权,透过推出人民币计价的铝、铜等「大湾区基准合约」,对标LME。此外,整合绿色金融,开发碳排放期货,链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在这一过程中,将受众最多的黄金与原油期货数字化,并与金管局的数码港元(e-HKD)结算对接。这些措施将有效吸引全球参与者,并定向招揽国际大宗商品巨头(如嘉能可、托克)在港设立亚太交易中心,加强与中资银行的合作,提供「一带一路」商品融资。
- 人才与生态系统及区域协同
与外国商品交易所合作,培训交易员并设立「商品期货硕士课程」,组织专业培训计划,建立智库与指数开发,支持「香港商品指数」的编制,以增强定价影响力。此外,建立大湾区仓储联网,在广州南沙、前海建立保税仓库,支持期货交割,并争取QFII额度的优先配置。加强东盟合作,例如与新加坡互挂橡胶合约,以分散依赖,减少地缘风险。
此方案结合香港金融基建优势与国家战略,目标在五年内占据亚洲商品衍生品交易量的25%份额,补足内地期货市场国际化的短板。
资本市场改革的建议
中小企业作为香港经济的命脉,在企业数量中占比超 9 成,提供约一半的就业机会,对香港经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然而,当前香港资本市场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创业板(GEM)未能充分发挥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援作用。随着全球资本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香港亟需对资本市场进行改革。在 2025 至 26 年度《施政报告》展开公众咨询之际,特提出以下针对香港资本市场改革的建议,期望香港特区政府能做出长远规划,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 GEM 板块现存问题剖析
儘管港交所于 2024 年对《GEM 上市规则》进行了若干改革,如简化转板机制、为高增长研发企业增设 「市值 / 收益 / 研发测试」 及取消强制季度彙报规定,但仍存在诸多问题。现行市场架构及相关上市规定下,大部分处于高增长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因各种原因无法在香港交易所市场上市。虽然《GEM 上市规则》无盈利规定,但其对营业现金流、市值的规定,以及研发费用金额要求和漫长的 IPO 审批程式,致使 GEM 整体缺乏活力,对投资者和发行人吸引力偏低,将规模较小但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例如,现行规则要求两年业绩期营业现金流不少于 3000 万港元,使得部分估值高、收入少但未来盈利增长潜力大的中小型创科公司难以进入市场。考虑到市场流动性、近年筹集资金等因素,GEM 的特点及吸引力值得重新审视。
- GEM 板块改革建议
- 参考纳斯达克分层次制度,设立差异化上市标准
港交所可借鉴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分层制度,针对不同规模和发展阶段的企业设立差异化上市标准。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放宽现金流或收入要求,除现有财务资格测试外,增加更多维度的评估指标,如用户增长数、市场份额等。对于新兴行业、潜力大但短期盈利不明显的公司,给予更多上市机会。例如,对于互联网平台公司,若其使用者活跃度、使用者规模等指标达到一定标准,可允许上市。
- 设立「绿色科技成长板」,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创新融合
建议设立 「绿色科技成长板」,专注于绿色科技相关的初创和中小企业,允许尚未盈利但具备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先行上市,并借助香港的国际化融资平台吸引全球 ESG(环境、社会、治理)相关投资资金。这不仅有助于推动香港绿色金融发展,还能助力中小企业在绿色科技领域的创新和成长,提升香港在全球绿色金融和科技创新领域的影响力。
- 总结
香港资本市场的改革应以 「公平性」 和 「多元化」 为核心,改变目前对大型企业过度倾斜的局面。通过上述对 GEM 板块的改革。这不仅有助于香港巩固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也能使其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金融政策关于成立股票OTC市场
2025年初,据悉市场消息传出,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进行初步讨论,正在筹划制定股票场外交易市场蓝图, 为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后向股东及投资者提供退场机会,但与美国粉单市场(Pinksheet)的模式会有所不同。
时值2025年施政报告临近公布,本会建议施政报告关于金融政策方面可关注推动成立股票OTC市场,籍此先解释何为股票场外交易市场(股票OTC市场),以及作出一些建议,供各方参考。 故名思义,股票OTC市场是为未上市股票或未在主流交易所交易的股票进行买卖的市场,其操作方式与交易所市场有显着差异。以下是股票OTC市场的具体操作流程、参与方式和注意事项:
- 选择交易平台或经纪商
- OTC股票通过做市商(如经纪公司、投资银行)或电子平台(如美国的OTC Markets Group)交易,而非主流交易所如纽约交易所、纳斯达克等交易所。
- 投资者需通过支持OTC交易的券商开户(如Interactive Brokers、Fidelity等)
- 下单交易
- 做市商报价驱动:做市商提供买卖报价(Bid/Ask),投资者按报价成交,价差可能较大。
- 限价单/市价单:与交易所类似,但流动性差的股票可能难以及时成交。
接下来本会再回看香港股票市场情况,据沙利文捷利云科技研究,截至2024年底港股上市公司总数量2643家,其中港股市值低于5亿元的公司有1298家,占上市公司总数49%,市值低于1亿元531家,占上市公司总数20%,市值低于5000万元260家,占上市公司总数近10%。
由2019年开始至2025年首季,从主板及创业板按上市规划除牌程序取消上市之公司数目总量215家,港交所自从2018年推出「快速除牌」机制后,让超过百家上市公司被勒令退市,不少受影响股东持有的股票沦为「废纸」。由此,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研究成立股票OTC市场,让主板及创业板退市的公司股票买卖。 据市场消息透露,港交所初步规划场外交易市场将允许散户参与,并让造市商参与配对交易,以应对流动性不足问题。但场外交易市场将不允许新股上市,不允许交易从港交所外的其他主要交易所退市的股票,也不会提供重返主板的途径。 此外,场外市场或以「买者自负」模式运作,并限制任何股份推荐行为,若经纪商主动建议投资者,将需承担责任。

资料来源:港交所
本会建议:
- 支持引入造市商制度 — 使交易稀疏的股票也能维持报价和流动性,从而提升定价效率,这对交易稀疏的公司非常重要。内地新三板自从2014年8月25日引入做市商制度后,流动性显着改善,市场定价效率提升,可以作为借镜。
- 支持重返主板机制 — 若被退市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让业绩重回达到上市标准要求,建议纳入合适机制,让公司重新转板至主板或创业板,鼓励公司努力营运,确立明确的「翻身」机会。
- 支持允许发行股票筹集新资金发展业务 — 通常被退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佳,若然被阻止在市场发行股票募集新资金发展业务,导致缺乏营运资金,可能令公司经营情况加剧恶化,公司价值及股价每况愈下,投资者更不愿意参与买卖。
诚如本会会长陈志华先生曾直言,「若不允许募集资金,又不容许重返主板或创业板途径,缺乏向上流动的情况下,或会让退市公司更无心经营公司运作,投资价值进一步受到打击,有机会令场外市场越做越差,届时将会令投资者更缺乏,从而令本港股票OTC市场沦为「殭尸市场」,即没有交易,继港版SPAC对比美版SPAC的诸多限制实例下,令新制度推出市场后缺乏投资者捧场参与」。这样又白白浪费了一次市场改革机会,最终事与愿违。
企业破产保护机制
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在企业破产保护机制方面显得落后。自2000年首次提出《公司(企业拯救)条例草案》以来,立法程序已四次启动(2000年、2001年、2009年、2020年),但因僱员权益保障等问题的争议而一再搁置。25年过去了,与新加坡、英国等竞争对手相比,他们已建立健全的破产重整制度,而香港的企业在面临财务困境时仍然只有「清盘」一途。尤其是在今年经济放缓、清盘潮涌现的时刻,这种制度缺陷更显得致命。
立法僵局的核心问题
历次草案的争议焦点始终在于如何平衡「僱员权益保障」与「企业拯救的可行性」。在僱员欠薪保障机制方面,早期的草案要求企业预留全额欠薪,这导致商界担忧将拖垮财困企业。2020年的妥协方案采取了「分阶段付款」的方式,参照破欠基金设置上限(如欠薪首阶段上限为36,000港元),并设置了45天的临时监管期。在债权人权益衝突方面,主要抵押债权人享有「反对权」,即在五天内未提出反对即可启动程序,而无抵押债权人则担心重整方案会损害其偿还优先顺序。儘管政府多次调整方案,劳资双方仍难以达成共识,并且每次经济回暖时立法即遭搁置。
立法延误的实际代价
立法延误带来了多方面的损失。首先,经济效率的损失是显着的,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多次提及香港缺少法定拯救机制。2024年,香港的强制清盘呈请宗数达到740宗,较前一年上升30.7%;2025年前5个月香港的强制清盘呈请宗数为315宗,有报导估计2025整年强制清盘数字是自2009年以来的新高。其次,现行制度下,企业一旦面临财务困境即跳过拯救而直接进入清盘,僱员反而更难追讨权益。此外,当区域竞争对手如新加坡提供9个月的重组保护期时,香港却缺乏法定喘息空间,削弱了企业在港设立总部的意愿。
解决僵局的务实途径
立法争议已经持续二十年,实证显示妥协方案具有可行性。在僱员保障方面,接受「分阶段付款」框架是可行的,但应要求首阶段欠薪支付的时限缩短至30日,并对后续僱佣合约设立临时监管人的个人法律责任条款。企业的灵活性也需要得到保障,允许临时监管人调整经营策略,如处置非核心资产,并明确「超级优先债权」范围,以保障重整期间的新融资。此外,强化监管也是必要的,赋予法庭快速介入滥用程序个案的权力,并要求临时监管人每14日向债权人披露财务进度。
不再蹉跎下一个廿五年
政府与立法会必须认识到,没有完美的法案,只有迫切的需求。当企业倒闭潮席捲餐饮、零售、物流行业,每天都有员工加入失业大军,我们还能坐等「经济好转再议」吗?我们要求将草案列入立法会的议程,并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内完成三读。此外,应建立试行机制,在首三年设置日落条款,根据实际运作进行机制修正。香港已为立法拖延付出沉重代价,现在需要的是更多的行动勇气,而不是更多的研究。
企业拯救机制不是对资本的妥协,而是对经济生态的救赎,保住一家企业,就是保住万个家庭的生计。
资产管理行业与政府政策的深度结合
近年来,香港政府致力于发展更多元化的金融市场,逐步加强了对创新及高科技企业的支援。然而,当前政策与市场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落差。为进一步推动政策与基金行业的深度结合,创造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香港需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打造世界一流的创新金融生态系统。
当前挑战
目前,政府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如何吸引创新类型企业来港设立公司,但对企业的后续支持力度却略显不足。儘管政府的资助计划能够帮助这些企业解决初期的资金以及行政方面的问题,但许多初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面对持续发展中所需的资源和专业服务,尤其是来自天使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与此同时,基金行业也面临优质专案不足的问题,许多基金虽有充足资金,却难以找到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这种供需不匹配的状况严重制约了香港创新生态系统的发展。
政策与基金协同发展的建议
为解决上述结构性的挑战,政府应发挥更积极担任关键中介人的桥樑角色,建立系统化的对接机制,促进创新企业与本地基金的合作。具体措施包括以下:
- 促进交流与合作:通过专题论坛、投资者对接会等形式,为创新企业与基金创造更多的交流机会。基金经理可凭藉其专业经验与分析能力,筛选出具潜力的企业或藉此建议资质尚待发展的企业,协助其发展。
- 提供激励措施:为鼓励基金投资政府推介的项目,可考虑提供税务优惠或投资补贴。例如,对投资于政府认可创新专案的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退税或补贴,以降低投资风险,提升其参与意愿。
强化数码港与科学园的桥樑功能
作为香港主要的创新孵化基地,数码港和科学园应更积极地举办各类投资推广活动,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基金的投资偏好,组织不同规模与主题的对接会。通过常态化的路演活动,向基金界展示园区内的高潜力企业。此外,这些孵化器可建立专案资料库,详细记录企业的技术优势、市场前景及资金需求,协助企业与相关行业基金经理精准匹配,提升对接效率。
鼓励企业在香港上市
政府应积极支援符合条件的各类成长型企业赴港上市,扩大香港股票市场的上市公司行业板块以及类别,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同时为风险投资基金及股权基金提供更多退出或再投资管道,增强市场流动性。
构建世界级创新生态的愿景
通过政府政策与基金行业的深度结合,香港有望构建一个良性竞争的创新生态系统:政府提供政策支援与初始资金,助力创新企业度过起步阶段;基金则注入市场化资金与商业经验,推动企业快速成长;成功企业更可透过上市吸引更多资金与人才进行投资,从而强化创新生态系统。
这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相信将更有效促进创新企业融资难与基金找专案难的双重困境,提升香港的整体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最终实现将香港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
数字金融
香港正站在全球数字金融革命的历史性关口。为巩固并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领先地位,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创新的思维和更果断的行动,把握虚拟资产带来的巨大机遇。
本建议书融合了业界的深刻洞见与前瞻性思考,旨在提出一套,在维持稳健监管的情况下,兼顾市场发展的双轨并行战略。本会的核心目标是,将香港打造成为全球最安全、最具活力、最具发展潜力的虚拟资产中心,不仅成为全球合规资金和顶尖人才的首选落户地,更要成为下一代数字金融的领军城市。
本会建议,在《施政报告》中,以「筑基、引流、育才、创景」四大战略支柱,勾画香港的虚拟资产发展蓝图。
第一部分:筑基 —— 建立全球领先的「可信赖」监管基石
目标: 构建一个清晰、统一、高效且具弹性的监管框架,让「香港合规」成为全球公认的模范标准。
实施「LEAP」框架下的统一监管平台:
- 设立证监会为单一窗口: 将所有虚拟资产交易(包括场内及场外)及託管服务的牌照申请、监管沟通和日常监督,统一由证监会作为核心处理。此举将大幅简化流程,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 强化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证监会的无缝协同: 建立常态化的联合工作小组,确保稳定币监管与交易平台监管在数据共享、风险评估和联合执法上无缝衔接,向市场传递统一、协调的监管声音。
- 坚持高标准,保留灵活性: 坚决执行新法规,不设原则性过渡期以彰显决心。但可对已在运营并积极申请牌照的机构,提供一个为期6个月的「临时许可期」,确保市场平稳过渡。
升级技术风险管理与投资者保护体系:
- 成立「数字资产研究及教育中心」: 由政府资助、业界参与,一方面向公众普及虚拟资产知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另一方面监察全球市场动态,为监管机构和业界提供前瞻性研究与最佳实践指引。
- 全面推广监管科技(RegTech): 鼓励并资助持牌机构采用自动化的风险监控、反洗钱(AML)及反恐融资(CFT)工具,并将此作为牌照审批的考量因素之一,提升全行业的合规效率与水平。
- 设立「数字资产安全联盟」: 由政府牵头,联合网络安全公司、託管机构和交易平台,建立威胁情报共享和应急响应机制,共同防范黑客攻击、智能合约漏洞等重大安全风险。
第二部分:引流 —— 尝试以香港安全、自由的监管机制吸引全球投资者
目标: 采取极具竞争力的商业策略,主动出击,吸引全球顶尖的平台、资金和项目落户香港。
推出「VASP卓越伙伴计划」(VASP Excellence Partner Programme):
- 设立「金融科技促进专员」(Fintech Faciitation Commissioner): 为有意落户的国际顶级平台配备专属服务官员。该官员的核心职责是「促进业务发展」,而非传统的监管执法,主动协助企业解决牌照申请、合规整改、产品创新等问题,并力争将牌照审批週期缩短至90天内。
- 提供强力经济诱因:
- 税务优惠: 对合资格虚拟资产业务提供首两年利得税减半的优惠。
- 政府直接投资: 设立「Web3.0产业发展基金」,对来港设立亚太区总部的国际顶级平台,考虑进行小额(如不高于10%)股权投资,并提供初期运营成本(租金、人工)补贴,释放最强烈的政府支持信号。
开创「监管互认」与「跨境沙盒」新模式:
- 启动监管护照(Passporting)谈判: 积极与新加坡、阿联酋、瑞士等监管理念相近的司法管辖区展开对话,探索建立双边或多边的「监管互认」机制,允许香港持牌机构更便捷地进入对方市场,反之亦然,极大降低企业的全球合规成本。
- 扩展跨境监管沙盒: 允许国际平台在香港沙盒内测试的创新产品(如RWA、衍生品),可同步获得合作司法管辖区的临时许可,解决跨境创新的痛点。参与沙盒的企业可获豁免首年牌照费等行政优惠。
第三部分:育才 —— 推进吸引Web3.0 人才来港
目标: 双管齐下,既要引进全球顶尖人才,也要加速培育本地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推出「Web3.0签证」计划:
- 设立一个独立于现有人才计划的快速通道。申请者无需满足传统的薪金或资产门槛,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获批三年工作签证,其配偶及子女亦可享受本地居民待遇:1) 曾任全球头部虚拟资产平台核心高管;2) 主导过十万级用户去中心化应用的开发;3) 持有区块链核心技术专利。
实施「本地人才基因改造」工程:
- 普及大学Web3.0教育: 推动本地大学将区块链、加密经济学等课程纳入金融、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的必修范围。
- 举办世界级行业峰会: 由政府牵头,联合投资推广署,争取将Token2049、Consensus等世界级行业峰会引入香港,打造亚洲的Web3.0思想交流中心。
- 推行「金融X Web3.0高管配对」计划: 由政府拨款资助,鼓励传统金融机构高管与本地Web3.0创业者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定期交流学习,打破认知壁垒,促进传统金融与创新基因的深度融合。
第四部分:创景 —— 政府主导创造真实应用场景
目标: 超越金融交易,由政府带头将虚拟资产技术融入实体经济与社会生活,为市场创造真实、优质的需求和资产。
启动「公共资产代币化(RWA)」先导计划:
- 发行代币化绿色债券及基建债券: 由政府主导,将部分绿色债券或大型基建项目债券以代币化形式发行,允许公众在持牌交易平台上认购及进行二级市场交易。
- 探索公共资产收益权代币化: 研究将市区重建局的部分项目未来收益权、政府物业的部分租金收益权等进行代币化,为市场提供稳定、优质的RWA产品,并树立行业标竿。
- 参考国际经验,制定「合资格RWA清单」,并对相关创新产品提供税务豁免,吸引国际资本。
推动虚拟资产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 试点稳定币缴费: 选择部分政府费用(如商业登记费、税款)开展试点,允许市民和企业使用金管局认可的持牌稳定币进行支付。
- 支持文化艺术NFT发行: 鼓励西九文化区、博物馆等机构,将其藏品或门票以NFT形式发行,并在合规平台上交易,推动香港成为亚洲的数字文化艺术枢纽。
结语
行政长官,历史经验证明,香港的成功在于我们总能把握时代脉搏,勇于创新,拥抱变革。当前,虚拟资产正是我们必须抓住的下一个时代浪潮。通过实施「筑基、引流、育才、创景」这一环环相扣的立体化战略,香港不仅能够有效管理风险,更能主动出击,在全球数字金融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本会深信,只要政策得当、执行有力,香港必将能延续过往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绿色金融
- 背景与挑战
根据《全球绿色金融指数2024》,香港在全球绿色金融城市中仅排名第37位,远落后于伦敦、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同时,香港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仅约1%(《香港能源统计年刊2022》),远低于伦敦(40%)和纽约(20%)。此外,企业漂绿(greenwashing)风险日益严峻,57%投资者怀疑其投资组合存在漂绿行为,严重削弱市场信任。面对气候行动与绿色金融的全球竞争,香港亟需突破性政策。
二、核心政策建议
- 加速新能源发展:实现2035年15%可再生能源目标
- 建立长期电力购买协议(PPA)机制
- 参考英国及纽约定价,设定PPA价格为 每度电1.2港元(每兆瓦时1,200港元),为1 GW海上风电项目提供每年 31亿港元稳定收入。
- 优先开发三大海域:香港东南(1,000 MW)、大鹏湾(500 MW)、南丫岛南部(300 MW)。
- 提供财政与税务支持
- 对风电、光伏及储能项目实施 10年利得税减免(参考新加坡5-15年税务优惠)。
- 政府分担 30%-50%海底电缆建设成本(占项目总投资15%-20%)。
- 简化审批流程
- 将新能源项目审批时间由现行36-48个月缩短至 12-18个月(参考内地效率)。
- 建设全球绿色金融中心
- 设立「HKIC绿色及持续配对投资基金」
- 由香港投资公司(HKIC)主导,针对清洁交通、可再生能源等五大领域,提供 30%种子资金,撬动私人资本。
- 三年目标:吸引 500亿港元私人资本,培育10家国际级绿色科技企业。
- 强制企业遵循TCFD框架并提供过渡支援
- 参考英国模式,实施 三年过渡期:
- 2025年:要求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披露气候风险。
- 2026年:扩展至中型企业。
- 2027年:全面覆盖中小企业。
- 设立专责监管机构,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培训与资金补贴。
- 参考英国模式,实施 三年过渡期:
- 扩大绿色金融工具
- 发行专项 绿色债券(参考新加坡2023年发行35亿美元债券),支持风电、储能基建。
- 推动银行提供 低息绿色贷款(参考欧洲投资银行每年50亿欧元规模)。
- 严防漂绿风险,提升市场诚信
- 制定「绿色声明守则」
- 参考欧盟《ECGT指令》及英国CMA标准,禁止模糊环境声明(如「环保」「碳中和」),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认证证据。
- 成立跨部门工作组,监管产品标籤与广告真实性。
- 强化ESG数据披露与审计
- 要求上市公司采用 ISSB全球标准,并将水资源、森林保护等纳入强制披露指标。
- 对虚假环境资讯处以罚款(参考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深化区域协同:共建大湾区绿色市场
- 建立「粤港澳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 整合大湾区碳定价机制,发挥香港融资平台与内地产业基地优势。
- 推动绿色科技跨境应用
- 试点「绿色能源代币化」(GET)及区块链认证技术,降低比特币挖矿等高耗能产业碳足迹。
三、预期效益
- 能源转型:实现2035年可再生能源占比 15%,年减碳量相当于种植 5,000万棵树。
- 金融竞争力:三年内推动香港绿色金融排名进入 全球前20,吸引亚开行、欧投行等机构合作。
- 零财政负担:透过市场机制(如PPA、绿色基金)撬动私人资本,政府仅需提供政策支持与种子资金。
四、结论
香港具备「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亟需将绿色金融与新能源发展定位为核心战略。本会建议特区政府把握施政报告契机,推出跨部门协作政策,将香港转化为亚太区绿色科技与金融创新枢纽。我们愿提供专业支持,共同落实上述建议。
总结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源于我们始终能够把握时代脉搏,勇于创新,拥抱变革。本政策建议书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从「一股一手」交易模式到印花税优化,从股票期权市场扩容到数字金融发展,每一项都是对香港金融竞争力的战略性投资。
这些建议并非孤立的技术性调整,而是一套系统性的改革方案,旨在解决香港金融市场当前面临的结构性问题。通过降低投资门槛、提升市场流动性、完善监管机制,香港将能够重新吸引国际资本的青睐,巩固其作为亚洲金融枢纽的地位。政府必须认识到,在全球金融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任何改革的延误都可能导致香港错失关键的发展机遇,让竞争对手后来居上。
本会呼吁特区政府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快的行动,将这些政策建议纳入施政议程,与业界携手推动香港金融市场的新一轮发展,确保香港在全球金融版图中继续占据领先地位。
如对此信函有任何查询,欢迎随时与本人(电话: /电邮: )联络。
敬祝
安康
【签署及印章】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
会长
陈志华 敬上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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