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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取消最低股票经纪佣金制讨论 [CB(1)1248/02-03(01)] (2003年3月28日)

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取消最低股票经纪佣金制讨论 [CB(1)1248/02-03(01)] (2003年3月28日)

刊登日期: 2003-01-24
Ref. : SC20030124/1023

书面发言梗概

财经事务局、证监会、港交所专责小组:

官方既撤最低佣金,只为平伏民愤成立专责小组,研究所谓提高中小型经纪行的竞争力。香港证券及期货业职工会认为,撤佣在目前而言并不是振兴金融业的良方,相反会导致市场混乱。大行未必得益,细行先受其害。过去几日,已经有证券公司裁减后勤人员,也有证券商加快离场,一场混战迫近眉睫。瞻前顾后,本会须澄清若干疑点及提出建议,希望财金官员析疑及考虑:

1. 请专责小组向公众提交支持取消最低佣金的实质数据,证实本港佣金高于其他市场以支持官方观点。
2. 远水难救近火,目下已经不少从业员陷于收入不足困境,撤佣后更多人受害,专责小组可否提供从业员最低收入保障?
3. 香港证券及期货业职工会认为,设立专责小组既谓协助小经纪,本会要求加入小组,以体现官方诚意。
4. 本会认为短期内只能先安定市场,搞活成交,才能谈中长线发展策略,拓展新产品等其他问题。

香港证券及期货业职工会
秘书长谢金业代行
2003年1月24日